正确答案: ABCE

自留地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 某小学的办公楼 某大学的校医院

题目: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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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在我国,实行(),有利于加深改革和落实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经济体制,保证具有法人条件的各种社会组织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以利增强企业活力,搞活整个国民经济。
  • 法人制度

  • 解析:我国确立法人制度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首先,实行法人制度,有利于加深改革和落实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经济体制,保证具有法人条件的各种社会组织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以利增强企业活力,搞活整个国民经济。其次,法人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再次,法人制度有利于适应发展国际经济活动的需要。

  • [单选题]《招标投标法》第4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15


  • [多选题]担保法对()的保证人资格进行了限制。
  • 国家机关

    学校

    医院

  • 解析:《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作保证人。”这一规定对保证人的资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保证人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无法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清偿能力,主要表现在拥有以承担保证责任的财产。《担保法》对以下单位的保证人资格进行了限制:①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多选题]下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规定的叙述正确的是()。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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