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优先股股东可以要求无法支付股息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企业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
解析:优先股股东不可以要求经营成果不佳无法分配股利的公司支付固定股息;也不可以要求无法支付股息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企业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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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采用比较分析法时,应注意的问题不包括( )。
衡量标准的科学性
解析:采用比较分析法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用于对比的各个时期的指标,其计算口径必须保持一致;(2)应剔除偶发性项目的影响,使分析所利用的数据能反映正常的生产经营状况;(3)应运用例外原则对某项有显著变动的指标作重点分析。衡量标准的科学性是使用比率分析法应注意的问题。所以选项B为本题答案。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税后利润不足弥补的,可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弥补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因此选项B错误。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有( )。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债务人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解析:选项C: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单选题]A公司因B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预计难以全额收回B公司所欠货款1200万元,经双方协商,A公司同意B公司以存货抵偿该项债务。该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成本为6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进行债务重组之前,A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已计提了200万元的坏账准备。A公司未单独支付增值税价款。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项债务重组对B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430
解析:该项债务重组业务对B公司的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1000-600)+[1200-(1000+170)]=430(万元)。
[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 )。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乙对丙的10000债权
解析:根据规定,代位权行使条件中: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甲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债权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债权,这里丁欠乙的债权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赌博债务甲是不能行使代位权。
[单选题]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该证券公司可从事的业务范围的是( )。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根据规定,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