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有权提名本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人选 乡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本乡乡长、副乡长的人选
题目: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人选提名权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第(5)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可见,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由国家主席来行使,所以A项表述错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可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是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不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其人选也就不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B项错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可见,CD两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某省的青山电器厂和绿水电器厂均生产冰箱,青山电器厂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在该省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绿水电器厂开会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如果你作为绿水电器厂的法律顾问,应当建议绿水电器厂不得采取的措施有:
绿水电器厂拟与该省几个大型商场一起举办"冰箱节",期间凡购买绿水电器厂任何一款冰箱,都可参加抽奖,一等奖为价值6000元的电脑一台
绿水电器厂拟与某市市政府合作,由该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要求该市政府下辖的各县市机关招待所统一使用绿水电器厂生产的冰箱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的是低价倾销行为。构成低价倾销行为的实质要素是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A选项中绿水电器厂拟定降价期间销售利润为零,即价格等于成本,不构成低价倾销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可以实施该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B选项中绿水电器厂采取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方式销售空调,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了5000元,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不可以实施该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经营者必须是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方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如果散布的是真实消息,则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C选项中绿水电器厂将事实情况提供给电视台的行为并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可以实施该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了政府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D选项中如果该市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绿水电器厂的冰箱,则构成限制竞争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不可以实施该措施。
[多选题]根据《商业银行法》,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某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是1亿2千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是1亿元人民币
几家国有公司拟设立一家商业银行,为了吸引存款,提高竞争力,拟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调整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经济发达地区的最低限额可以高于《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最低限额可以低于《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内设2名监事
解析: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A选项中,虽然该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都符合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实缴资本小于注册资本,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因此商业银行不能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组织形式,所以B选项中的做法不正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只能高于不能低于《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限额,所以C选项中的做法不正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能设立监事会,不能只设置1~2名监事,所以D选项中的做法不正确。
[多选题]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哪些犯罪人不得适用缓刑?()
张某受贿12万元后,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
李某2010年7月因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2012年7月刑满释放;2015年3月又因为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2年有期徒刑
赵某向他人贩卖海洛因20克
解析:A选项即使适用自首减轻处罚也得在7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因此,不可能适用缓刑;B选项因后罪为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故可适用缓刑;C选项符合累犯条件,不得适用缓刑;D项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也不可能适用缓刑。据此,根据缓刑的适用条件,只有B项可能适用缓刑。
[单选题]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时:
有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解析: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除外。
[多选题]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在第二审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原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告知其另行起诉
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原审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告知其另行起诉
解析:《刑诉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A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B选项错误。
[多选题]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节约司法成本
提高司法效率
解析:司法效率指的是司法活动主体在进行诉讼活动时的投入与产出之比,就是"通过司法过程的经济合理性寻找最佳的方式,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正义、自由和秩序等的需求,实现司法的目的"。要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最大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司法公正。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是提高司法效率的成功尝试。因为这类案件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实行一审终审制就已经可以较好地解决问题,因此不必像一般案件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这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选项A、C正确。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司法主体民主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直接参与司法,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二是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中规定,司法公开的主要内容是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题干中主要讲述的是如何提高司法效率,与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选项B、D不当选。
[多选题]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其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即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B选项要求行政机关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即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进而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故B选项符合题意。其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要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其三,比例原则。C选项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采取的措施要符合法律目的,因此符合目的性原则,从而符合比例原则,进而符合合理行政原则。故C选项符合题意。A选项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应当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公众参与原则。故A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的内容不属于合理行政原则,而应属于诚实守信原则中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两方面: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二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所谓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这种利益。故D选项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