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题目: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解析:合同的履行抗辨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而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减少财产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本题中应排除撤销权。《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叫后履行抗辨权。甲公司应先支付货款而未支付,乙公司为履行在后的一方,可行使后履行抗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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