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题目: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解析:(1)选项A:董事会由5-19人组成。(2)选项B: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3)选项D: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解析:A选项,普通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B选项,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选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D选项,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 [多选题]关于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劳务出资的作价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 解析:除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以外,其余都不允许以劳务出资。劳务出资的作价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 [单选题]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所以本题所述的情况,徐某可以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丙因为没有上述情形,所以其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单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解析: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绝对规定,无须有约定按约定。

  • [单选题]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应当在筹足股款并取得验资证明后的()以内召开。
  • 30日


  • [多选题]公司的下列违法行为,应处以1万~10万元罚款的有()。
  • 在合并、分立时,不依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第二章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题库 第三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第九章票据法律制度题库 财务成本管理题库 拍卖法律制度题库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证券法律制度题库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