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题目: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解析:提存可分为合同法上提存和特别法上的提存,前者在合同法中作了规定;后者在担保法、物权法中有规定。作为合同消灭的事由之一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根据《合同法》第102条,甲机构作为提存人,没有妥善保管提存标的物,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B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03、104条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提存之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归债权人承担。但是,本题中,债务人乙另行向债权人丙履行了提存之债,故乙有权要求甲机构返还提存物。因为根据提存规则,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可见,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而丙无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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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财产保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权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均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由此可以看出,财产保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故A项正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依据《民诉解释》第1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故B项正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故C项正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依据《民诉解释》第171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项。
[单选题]甲男与乙女为夫妻,双方于2014年离婚。离婚前甲居住在我国A市B区,乙居住在我国C市D区,现甲乙均定居于美国。2015年甲发现在离婚时乙隐瞒了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一套位于E市F区的房屋,于是就此套房屋的分割提起诉讼。关于此案的管辖法院正确的是:()
E市F区法院
解析:考查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