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中国

题目:中国公民王某加入英国国籍后与美国公民苔丝结婚,并在美国有住所。1993年,王某夫妇定居中国。1996年3月,王某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苔丝当场死亡,王某成为植物人。王某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王某的哥哥王甲作王某的监护人。王甲称其正在做出国准备,在国内不会待很长时间。主张由王某的弟弟王乙作为王某的监护人。王乙称其经济收入在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养家糊口都是个问题,主张应由经济条件最好的王甲作监护人。王某父母诉诸当地法院请法院裁决。法院对于上述各方当事人关于设定监护人的争议,应当适用哪国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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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中国工人甲在中国某港口使用乙国公司生产的吊车正常作业时,因吊车设计原因,致使甲人身伤害。甲委托律师到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经查,吊车的设计者是丙国人,经销商是丁国某公司。法院应适用()对此案审理。
  • 中国法律


  • [单选题]一艘日本籍货轮与一艘印尼籍商船在海南岛琼州海峡碰撞,两船船东就赔偿问题在我国广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来处理该纠纷?()
  • 中国法


  • [单选题]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之诉,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是哪项?
  • 仅因为被告正在北京旅游


  • [单选题]1967年《日本国际私法》第12条规定:“婚姻的成立要件,依备当事人的本国法。”本条冲突规范的系属中的连结点是()。
  • 国籍


  • [多选题]甲国人阿甘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阿甘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阿甘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人格权。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王某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故A正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

  • [多选题]我国某公民王某与李某在德国自驾游期间相撞,因车速不是很快,所以当时未见异常,双方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去。一周后,王某回到国内,因突然昏厥被送进医院,诊断为车祸引起的脑震荡。王某向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德国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中国是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王某和李某在事发后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我国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德国法或中国法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民通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ABC正确。

  • [多选题]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经停甲国后,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受理此案,应适用乙国法确定该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侵权。A项错误,司法权属于国家主权,只要中国法院有权管辖该案件,就不得应外国法院已经管辖就排除我国法院的管辖。B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65条:……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被告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所以中国法院可以受理该侵权纠纷。C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而不是受害人本国法。D正确,乙国法是侵权行为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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