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其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的,由单位赔偿
题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下列关于该种情形下责任承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解析:D项,《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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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法院依法指定财产代管人()。
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解析:本题考查财产代管人的指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单选题]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人之.对外放弃债权行为的效力。《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因此,合伙人之一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单选题]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
[单选题]依照法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
法定代表人
[单选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解析:参见《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单选题]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
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单选题]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