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的标准并不相同
题目:柯某长期打骂家人、为害乡邻,在当地激起民众公愤。其父屡次规劝柯某无果,决定大义灭亲。一日凌晨,柯某父亲在确认儿子熟睡后,用刀将儿子砍死,'随后投案自首。当地乡民闻讯后联名请求司法机关对柯某父亲从轻处理。法院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柯某父亲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关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在刑法适用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因此,B项错误。柯某之父若只是将儿子绑起来,也侵犯了其子的人身权,应认为违法,因此,C项错误。法律与道德因调整目的等方面不同,不可能完全一致,柯某父亲的行为虽合乎正义,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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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乙某,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丙某,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丁某,原为村里的小学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具备的两个条件: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可知A项不足18周岁所以不选。而D项虽服过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应选。
[多选题]甲是某工厂的保安,空暇时间喜欢参与赌博。某日,甲赌博时输的钱较多,担心回家会被老婆臭骂,所以尾随赌徒乙,并抢劫了乙的赌资。因乙认识甲,为防止乙日后报案,甲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抢劫罪
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解析:本题考查对赌博罪的认定。赌博罪要求以赌博为业,甲在闲暇时间喜欢赌博,而且有正经工作,不是以赌博为业,不构成赌博罪。甲抢劫后,杀人灭口的行为是另起犯意,应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多选题]田某为未成年人,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因其有悔罪表现,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验期满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田某被羁押2个月。田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应给予田某赔偿
应给予田某补偿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出现特定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情形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多选题]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31条,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也就是说,异议经审查成立的,才可导致督促程序终结,B项说法不确切。
[单选题]王智勇是旅居A国的中国公民,他因其父留在国内的房产继承问题而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王智勇不愿回国,但聘请了国内知名的何律师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出席诉讼。已知我国并未和A国建立任何外交关系,那么关于何律师的诉讼代理人资格之证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上述证明手续可以由A国华人联合会主席签字予以证明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3款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可见,AB错误,C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要求,D的说法错误,在经过美国大使馆证明以后还需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的证明。
[多选题]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土地使用权满3年时,甲公司将该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但将该地块上已建成的一幢楼房留作自用。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
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
解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B项做法符合法律规定,B项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条例》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题中甲公司土地使用权满三年受让,因此,乙公司有47年使用权;在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D项正确。《条例》第2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A项中,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上的楼房应随之转让,A项错误。《条例》第18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而不仅是题干中所说的取得原出让方同意即可,C项错误。
[多选题]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缓办
退回起草部门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赋予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的权力,同时对审查的内容和处理方式作出了规定,本题涉及的正是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的处理。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符合本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国务院法制机构有两种处理方式,即缓办或退回起草部门。故,选项AC正确,BD错误。
[多选题]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解析: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因此,根据这一描述,可以看出被诉的决定是认定居民所建的建筑为违法建筑的决定,此决定与乙镇政府无关。因为本题中并未出现乙镇政府强制拆除行为,即使出现也与本题中的诉讼无关,被诉行为不是强制拆除行为。事实上,题干已明确指出,此决定由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出。不过,由于指挥部为临时机构,其本身并无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后果应由设立它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本题的决定者应为甲县政府。在明确决定者后,本题的相关选项才能作出判断。因为被诉决定由甲县政府作出,与镇政府无关,故选项A中"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显然错误。同时,本案的被告也不是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而应为甲县政府。对此,《行诉解释》第20条也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由于本案的被告为甲县政府,管辖的确定也应以此为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本案中的决定者是县政府,且案件不属于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案件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选项B的说法正确。同样,由于本题的决定者为甲县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要求,甲县政府毫无疑问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而应是其上一级政府或其隶属的派出机关。对此,《行政复议法》第13条有明确规定,选项D的说法错误。选项C涉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问题,对此《行诉解释》第14条作出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故,选项C的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