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应对北新公司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题目:北新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北新公司应至迟于2002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2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2004年12月,北新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金利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 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 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 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题首先应适用第43条的规定,依C、D项所述办理,而不应适用第25条之规定。又依第25条规定,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故A项叙述也正确。 至于B项,属于针对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与本题情形不合,故为错误,依题干要求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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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解析:解析:《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城乡规划法》第39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可知,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必须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B是正确的。《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当选。

  • [多选题]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
  • 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 [多选题]关于国有土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国有土地可以是建设用地,也可以是农用地

    国有土地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也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

    国有土地可以有偿使用,也可以无偿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期限,也可以无期限

  • 解析:国有土地的相关规定选项A正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选项B正确。《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选项C正确。《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选项D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本题选项看似简单,实则考核考生对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主体、使用方式、期限的把握。

  • [多选题]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城乡规划的种类?()
  •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解析:本题考核房地产开发制度中城乡规划的种类。《城乡规划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单选题]郭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郭某向公司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公司,如调动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万元,公司分配郭某住房一套。3年后郭某准备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公司学习结束后再回来。公司提出郭某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郭某提前解除合同,郭某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郭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郭某应支付违约金和退出房屋

  • 解析:《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可知A选项正确。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明示担保义务()
  • 保健食品所含主要成分及其含量应当与其产品说明所列标准相吻合

  •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26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A选项属于明示担保,应选。

  • [单选题]A公司拖欠大笔税款,且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恶化,税务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A公司仍无法缴清税款。此时,税务机关得知B公司长期拖欠A公司一笔货款,而A公司一直未向其索要,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些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代位权

  •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的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 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故A选项符合题意,BCD选项 于法无据。

  • [单选题]缴纳税金是()经济法律行为。
  • B、无偿


  • [多选题]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
  • A、发起设立

    B、募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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