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题目: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解析:考查劳务派遣的基本规则。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57条、第58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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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李大伟是M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其妻张霞为S公司的总经理,其子李小武为L公司的董事长。2009年9月,L公司向M银行的下属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间,李大伟对分行负责人谢二宝施加压力,令其按低于同类贷款的优惠利息发放此笔贷款。L公司提供了由保证人陈富提供的一张面额为2000万元的个人储蓄存单作为贷款质押。贷款到期后,L公司无力偿还,双方发生纠纷。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请回答第(1)~(3)题。
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该贷款合同有效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贷款分为两类:一是担保贷款,这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常态;二是信用贷款,这属于少数情况。只有经审查评估确认资信良好有偿债能力的借款人,才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据此,法律并没有完全禁止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只是将种类限于担保贷款。本题中,李大伟为M银行的董事,其子李小伟任董事长的L公司为关系人。故M银行只能对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且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因此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同时,本题中M银行向L公司发放的贷款并非信用贷款,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因此贷款合同有效,故C项错误,而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多选题]甲在乙骑摩托车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丙得知甲的杀人计划后,诱骗仇人丁骑车经过该路段,丁果真摔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的行为和丁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有罪
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丙对自己的行为无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丙利用甲的行为造成丁死亡,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解析:甲虽然是在偏僻的路段设置路障,但是并不能保证只有乙从此处经过,因此甲的行为可能导致其他人死亡的结果,但是甲却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故甲的行为与丁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对象错误,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所以A、B是正确的;丙出于杀死丁的主观心态,诱骗丁路过甲设置的路障,致使丁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C是正确的;间接正犯是指不亲自实行危害而利用他人之手达成犯罪目的。主要包括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和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D中丙利用的正是甲精心设计的犯罪工具,而甲对此并不知情,因此丙可能成立间接正犯,D是正确的。
[单选题]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本题中,甲的救火行为虽然主观上最终是为自己,但也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只要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即使同时有为自己管理的意思,在构成无因管理方面不受影响,因此甲的救火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乙是房屋的所有人;丙是房屋的使用人,有财产在房屋中,因此二人均因甲的救火行为而受益,甲均可要求他们就自己救火时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据此,A、B、C三项均错误。D项,甲的救火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使保险公司减少了理赔数额,但甲救火时并无为A公司管理的意思,甚至,他可能根本不知道A公司承保的事情,因此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