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句话强调()。
  • 正确答案 :B
  • 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 解析:【考点】司法公正这句话通过比较和比喻,用否定的方式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故答案为B。

  • [单选题]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正确答案 :
  • 解析:【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多选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 正确答案 :ABC
  • 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

  • 解析:【考点】《决定》第六部分第一点,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见《决定》,“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 [单选题]刘明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王丽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钟安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钟安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
  •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刘明提起诉讼

  • 解析:【考点】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案中,刘明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D错误。钟安想请求甲公司的监事会对刘明提起诉讼,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可以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也可以与其他小股东合计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而非必须是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 [单选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 正确答案 :C
  • 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 解析:【考点】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 [多选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正确答案 :ABCD
  • 系统治理

    依法治理

    综合治理

    源头治理

  • 解析:【考点】《决定》第五部分第二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 [单选题]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监察人员。
  • 正确答案 :D
  • 本级人民政府

  • 解析:【考点】监察机关的职权参见《行政监察法》第八条

  • [多选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 正确答案 :ABCD
  • 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

    奢靡之风

  • 解析:【考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见《决定》第七部分第二点,“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 [单选题]张某投毒案中,张某的辩护人拿出了精神病医院对被告张某所做的关于张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诊断书,来证明张某在作案时正处于精神病发作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诊断书属于的证据是()
  • 正确答案 :C
  • 书证

  • 解析:【考点】法定证据的种类本题的最大干扰是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专门机关制定鉴定人员作出的,本案中鉴定意见是辩护人自己让医院作出的,因而不是鉴定意见。故答案是C。

  • [单选题]螺丝刀的工作部分用()制成。
  • 正确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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