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演绎推理
题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因邻里矛盾对邻居张某怀恨在心,故意将张某杀害后自首。院依法认定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该案中运用的推理方式属于下列哪一种?()
解析:考查法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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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法系是根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对法律作出的分类,同一传统的法律构成一个法系。下列关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一个?()
占统治地位的特别的法学方法可以作为法系划分的一个标准
解析:考查法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系进行不同的分类,占统治地位的特别的法学方法是德国著名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克茨划分法系时所采用的标准。
[多选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货物贸易领域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
未参加《政府采购协议》的成员方政府,在为自用或公共目的采购货物时,可以优先购买本国产品
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的规定,即可要求电影院只能放映一定数量的外国影片
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补贴,且这种补贴符合《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以及《农产品协议》对国内生产者补贴所作的规定
解析:世界贸易组织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有:(1)未参加《政府采购协议》的成员方政府,在为自用或公共目的采购货物时,可以优先购买本国产品,选项A正确;(2)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补贴,选项C正确;(3)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的规定,即成员方可要求本国电影院只能放映特定数量的外国影片,选项B正确。选项D是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不是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所以选择A、B、C。
[单选题]在某一抢劫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冯某、被害人齐某先后提出回避请求,对于哪一请求,有关机关应不予支持?()
审理阶段负责此案记录的人员曾经在冯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当过证人
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和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C项中的记录人员并非在本案中担任过证人。
[单选题]李某(17周岁)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3万元。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由于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单独审理,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医药费2万元。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本案中的民事判决部分,上诉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所以,A、D均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所以C正确。《刑诉解释》第301条第2款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另行审理,上诉期限也应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所以B错误。
[多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警察将醉酒闹事的人强行带离现场的措施可以由行政法规设定
划拨存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手续
解析:选项A中的措施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选项B中的划拨存款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对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实施的,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选项C的查封即属于此类情形。
[多选题]王某就一起合同纠纷起诉赵某,起诉地点是合同履行地,也是王某所在的A地法院,A地法院受理以后,赵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赵某所在的B地法院审理。结果A地法院驳回了赵某的管辖权异议。对于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地法院有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对于法院的裁定,赵某有权提出上诉
对于赵某的上诉,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正确,B错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有权上诉,C正确。《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因此D项正确。
[多选题]关于非法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不是应当予以排除的?
办案人员采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的被告人李某的辩解
侦查人员威胁证人,证人不得已说出看到犯罪嫌疑人用布口袋装尸体后扔到某井里了,侦查人员据此找到布口袋装的尸体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A选项当选,因为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排除的只是供述,不包括辩解。C选项当选,因为在刑讯逼供下取得的供述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但根据此供述找到的赃款赃物、作案工具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在暴力、威胁下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可作为定案根据,但根据此证人证言找到的款、物、作案工具等可以作为定案根据。D选项如果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不符合应当排除的条件,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