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人虽然在不法侵害结束以后进行防卫,仍然属于合法行为
题目:关于不法侵害的表述,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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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解析:A项中,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B项中,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构成;C项中,甲的行为也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构成;D项中,甲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多选题]秦某与唐某合伙开了一家理发店,后因生意不好,入不敷出,秦某认为是对面的理发店抢了他们的生意,于是指使唐某去将对面理发店的理发工具偷来,使其没法做生意。唐某趁夜间撬开对面理发店的锁,正欲行窃时,发现邵某睡在理发店内,遂将邵某强奸。听到外面有警车声,未来得及偷理发工具就仓皇逃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秦某构成盗窃罪未遂
C、唐某构成强奸罪既遂
解析:《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秦某指使唐某去盗窃,唐某也实施了盗窃行为,故二人构成共同犯罪。对于秦某,应当按照盗窃罪来处罚。唐某在实施所教唆的盗窃罪时又实行了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既遂。这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即在共同犯罪中,原共同犯罪中某一或数个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过原共同谋定的故意范围以外的犯罪行为。实行过限的犯罪行为由过限行为实施者自己承担,对过限行为没有共同故意的原共同犯罪人,不对过限行为负刑事责任。因此,秦某对唐某的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D选项不正确。再来分析盗窃罪是中止还是未遂。根据著名的弗兰克公式,犯罪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即行为人自身主观上想停止犯罪行为,而犯罪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罪犯停止犯罪行为是基于外在原因。这里的“能”与“不能”是以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自己所认为的“能”与“不能”。本案中,唐某听到警车声就仓皇逃走,其停止犯罪是由于外部原因,属于“欲达目的而不能”,是犯罪未遂。秦某的教唆行为已经既遂,但对于其所触犯的盗窃罪而言,唐某的未遂导致盗窃未成显然属于秦某意志意外的原因,因此秦某也是犯罪未遂。故本题答案是AC。
[多选题]翟某非法购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来获取非法利益;另一部分出售给他人牟利。则对翟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B、翟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翟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解析:《刑法》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罚》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07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题中,翟某在购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部分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来获取非法利益;另一部分出售给他人牟利。根据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的,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出售的,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因此对翟某的行为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多选题]章某受人委托从A市携带一包毒品到B市,乘坐长途汽车的途中看到前面有交警在拦截过往车辆,章某非常害怕,怕万一交警上车搜查,自己就免不了要坐牢。于是,章某将那包毒品扔出窗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几项?
A、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中止
B、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未遂
D、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解析:《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运输毒品犯罪是一个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简单地说,行为犯只要具备刑法规定的相关行为就构成既遂,而不需要产生某种危害结果。因此,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既遂,而不是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刑法》第348条规定了非法持有毒品罪,这是对无法证明有其他毒品犯罪但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的人的定罪方法。本案中,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就不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本题应选ABD。
[单选题]下列四个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乙明知是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
[单选题]我国刑法的形式不包括()。
司法解释
[单选题]经过审查,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