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登的典型案例,是对法律适用的重要解释说明,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之一 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 对被告行为的性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治原则,不应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题目:外国某著名化妆品公司认为我国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案情后,发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本案的情况下没有可以援引的规定,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时,发现公报中刊登了一个十分类似的案例。于是法院依照该案例对本案作出了判决。对上述事实,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哪一或哪些?()
解析: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典型案例不能作为法律的正式渊源,因此A项错误。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是类比推理,因此B项错误。在民事案件中,法律虽然没有规定,法院根据原则等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并不违反法治原则,因此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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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法的发展与传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经济基础发生根本变革,才会引起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
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
即使是在同一社会形态里,当经济基础发生局部变化时,也会引起法律的相应的变化
解析:法有其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总的趋势,但是,具体到每一个国家、民族的法,并不一定都会经历过这四个历史类型,A项错误。人类社会的法之所以能够从一个旧的历史类型必然地发展为另一个新的历史类型,在根本上因为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也就是说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C项正确。法不仅随着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而发生本质的变化,即使是在同一社会形态里,当经济基础发生局部变化时,也会引起法律的相应的变化,BD项正确。
[多选题]17世纪初,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冲突剧烈。这场争端以"衡平法优先"原则的确立而告终。确立该原则的不是:()
国王亨利二世
国王爱德华三世
国王查理四世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关系。普通法实施领域广泛,而衡平法仅在普通法难以救济的方面发挥作用,是对普通法的补充。其实可以认为:将普通法去掉,衡平法不复存在;将衡平法去掉,普通法仍会存在。由于管辖范围存在交叉重叠,大量案件从普通法院转向衡平法院,以及衡平法院的禁令可以干涉普通法院的判决,使两者之间矛盾日渐增多。17世纪初,普通法院法官科克和衡平法院大法官埃尔斯密将冲突引向白热化。这场争端以国王詹姆士一世确立"衡平法优先"的原则而告终。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项。
[多选题]田某认为有管辖权的甲县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市中级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决定自己审理
指定本辖区乙县法院管辖
书面告知田某向甲县法院起诉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裁定管辖。参见《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单选题]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霍火作为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不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而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A项错误。霍火作为受曾水委托的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行为应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关于受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管理人员的行为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权利义务均由该独资企业承担,故上述禁止行为不仅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总部管理人员,也适用于其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不仅适用其与个人独资企业之间,也适用其与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之间。因此,BC项错误。霍火以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担保,已经经投资人曾水同意,不属于擅自行为,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