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林家铺子》
题目: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老舍创作的是( )。
解析:D选项,《林家铺子》是茅盾长篇小说,江南杭嘉湖地区一个小店铺的主人林老板,在时局动荡、经济萧条的社会背景下,虽再三苦苦挣扎,但在黑暗势力的盘剥下终于破产的故事。茅盾的其它作品有:《霜叶红似二月花》、《虹》、《腐蚀》、《子夜》等。故选择D。老舍,原名舒庆春,满族正红旗,北京人,中国现代小说家、戏剧家,有"人民艺术家"之称。老舍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第一部《惶惑》;第二部《偷生》;第三部《饥荒》。),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剧本《龙须沟》、《茶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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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李老师工作很认真,仔细学习了新课程大纲,由于学校说注重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式,李老师在上课过程中让学生自己自由发挥讨论,课堂气氛好,同学们上他的课都很开心。但是在旁听课的老师说李老师上课缺乏语文味,没有效果。李老师的课堂中不存在的问题是( )。
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
解析:新课程改革强调教师要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李老师在课堂上可以很好地调动学生,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这体现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但是他的语文课语文味不浓说明他的教学内容中缺乏对语文知识的渗透,备课不充分,没有引导好学生正确的发挥主体性,只是气氛是热闹而已。故其问题不包含A。故选A。
[单选题]王某与夏老师产生了一点误会,第二天带领十名左右的大汉闯进校园,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针对王某,应当( )。
给予行政处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例中的情况扰乱学校秩序,故选择D。
[单选题]以下不属于《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权利是( )。
人格尊严权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六项权利。
[单选题]我国著名药学家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医学奖,这是源于她在创制新型抗疟疾药( )的突出贡献。
青蒿素
解析: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最主要贡献是研制出了新型抗疟疾药物青蒿素。A选项,青霉素由弗莱明发明。故选择B。
[单选题]某市要建花园或修池塘,有下列4种假设:修了池塘就要架桥;架了桥就不能建花园;建花园必须植树;植树必须架桥。据此不可能推出的是( )。
最后可能有花园
解析:此题考查假言命题的两难推理。题干的逻辑关系如下:①修池塘一架桥一不建花园;②建花园一植树一架桥。由①否定后件就能否定前件,可知,建花园一不架桥;与②建花园一架桥构成一个二难推理,由于或者架桥或者不架桥,所以可推出一定不建花园。故不可能推出的是C项。故选择C项。
[单选题]个体产生新奇独特的、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能力或特性是( )。
创造性
解析:一般认为创造性是指个体产生新奇独特的、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能力或特性,故也称为创造力。
[单选题]新教师上讲台慌乱属于( )。
应激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几种情绪的区分。应激是出乎意料的紧迫情况所引起的急速而高度紧张的情绪状态。新教师由于没有经验,在突然面对众多学生时内心高度紧张,由此而引起的情绪状态是应激。故选择C。A选项,激情是一种爆发强烈而持续时间短暂的情绪状态,多带有特定的指向性和较明显的外部行为。强烈的、短暂的、爆发式的。比如比赛后疯狂的庆祝,亲人离世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等。B选项,心境是一种微弱、平静和持久的情绪状态,也叫心情。没有特定的指向性,不指某一特定对象,而是使人们的整个生活都染上某种情绪色彩。D选项,理智感是在智力活动中,认识、探求或维护真理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而产生的情感体验。如写完一篇论文或解决一道难题,而产生的情感体验。
[单选题]当一个人外表充满魅力时,那么他(她)的其他同外表无关的特征,也会得到更好的评价。这个是印象形成中的( )。
晕轮效应
解析:晕轮效应是指当我们认为某人具有某种特征时,就会对其他特征作相似判断,这就是晕轮效应,也称为光环效应。当一个人外表很有魅力时,产生晕轮,影响我们对她其他特点的认识。故选择A。B项,近因效应指在总体印象形成上,新近获得的信息比原来获得的信息影响更大的现象,也叫最近效应。C项,在总体印象形成上,最初获得的信息比后来获得的信息影响更大的现象,称为首因效应,也叫最初效应。D项,投射效应是指与人交往时把自己具有的某些不讨人喜欢、不为人接受的观念、性格、态度或欲望转移到别人身上,认为别人也是如此,以掩盖自己不受欢迎的特征。
[单选题]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预防可能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学校拟采取应对措施。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要求班主任承担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故要求班主任承担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的说法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