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题目: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第(4)项职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可见,A项是全国人大的职权,故不该选。《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事项。由此可见,B项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故不当选。《宪法》第67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21项职权,其中包括第7项: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17)项:决定特赦,所以C项正确。我国现行法律中只规定了"特赦",没有规定"大赦"这种赦免形式,故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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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机关拟辞退以下4位公务员,其中哪些不符合《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甲,因工作期间被机器轧断手指,被确定为五级残废,丧失工作能力
乙,因患病住院,仍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
丙,已经怀孕9个月
解析: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参见《公务员法》第83条。
[多选题]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并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宏达公司向B公司赊购500万元货物,并以古画抵押,双方签订了合同。宏达公司向C银行贷款以商标专用权质押,并办理了登记。宏达公司向D银行贷款500万元,并以自己的办公设备、原材料、库存物品办理了浮动抵押登记,后库存物品又卖给了E公司,E公司提货并付款。因宏达公司经营不善,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经查:丙认购的出资500万元已逾5年未交付:该幅古画早已被公司出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公司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新建了办公大楼,承建商不具备资质,但工程验收合格,拖欠工程款500万元;该商标专用权因未办理续展而被注销。请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欲行使抵押权,其效力是否及于所建的亦公大楼?为什么?
2.C银行因该商标专用权已被注销,应如何救济?
3.B公司对该古画在出卖后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4.不知情的第三人能否取得古画的所有权?为什么?
5.宏达公司与承建商所签的工程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6.承建商对于拖欠的工程款能否主张权利?如何行使权利?
7.D银行能否对已卖给E公司的库存物品主张抵押权?为什么?
8.丙能否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交付该500万元?为什么?
[单选题]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解析: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具有密切联系,但两者并不等同。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则是基于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特定的请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任意变更,因为变更诉讼标的实际上是要求法院对一个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裁判,这就会给被告的防御和法院的审理带来困难。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增加诉讼标的的金额。结合本题,本案的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甲基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乙支付其半年房租6000元的判决。后因情势变更,甲基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要求乙增加房租1000元,共7000元的判决。至此,诉讼标的未曾变更,仅为诉讼请求增加,ABD项错误,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