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2年
题目:甲是某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在任职期间,由于一些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根据规定,甲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甲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解析:《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2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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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首席风险官应当向期货公司总经理、()和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
董事会
[单选题]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多选题]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0年12月,在职期间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