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0.994工日/m
题目:通过计时观察资料得知:人工挖二类土1m的基本工作时间为6小时,辅助工作时间占工序作业时间的2%。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休息时间分别占工作日的3%、2%、18%。则该人工挖二类土的时间定额是()。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人工时间定额的计算。由此可得工序作业时间=6/(1-2%)=6.122小时,定额时间=6.122/(1-3%-2%-18%)=7.951小时=0.994工日/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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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我国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下面就申请方式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可以直接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我国法院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只有当事人申请和法院申请两种方式,只有后者需要以条约或互惠为前提,故BC错此外,根据我国法院管辖权的划分,有权受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但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申请,D错
[多选题]在国际仲裁中,有关调解程序适用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员可以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使用语言的表述,哪些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当使用双方当事人都能理解的语言、文字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当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并且为对方当事人提供翻译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当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外方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应当提供
[多选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和外国法院相互委托进行()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代为送达文书
代为调查取证
[多选题]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多选题]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韩国公民
中国律师
中国公民
[多选题]德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争议在国际商会进行了仲裁,为了使该裁决能在中国执行,德国某公司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该国际商会的裁决。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对于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只有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
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A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74条,对于仲裁程序不符合仲裁协议的,需要由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法院不主动进行审查。B正确,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是穷尽性的。C项错误,依《公约》第5条(1)③项规定,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事项,法院应拒绝执行该裁决,但是,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事项的决定,如果可以和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的决定分开,那么,这一部分的决定仍然可予以承认和执行。D项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2条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所作的商事保留声明,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因此,对于该侵权性质的裁决法院也应当执行。
[多选题]某外国公民朴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受朴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不能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朴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管辖权。依据《民诉意见》第30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故A错误。依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BD正确。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第34条规定将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协议管辖规定统一,具体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C选项中的"明示方式"是相对于默示方式而言的,其既可以为书面方式,也可为口头方式,而不限于书面方式,故C错误。
[多选题]我国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下面就申请方式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不要求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申请
可以直接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我国法院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只有当事人申请和法院申请两种方式,只有后者需要以条约或互惠为前提,BC错。此外,根据我国法院管辖权的划分,有权受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但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申请,AD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