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与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乙合谋后,由甲在乙值班时将库存物资运出。销赃所得3万元由二人平分。在本案中()
正确答案 :A
甲、乙都构成贪污罪
解析:贪污罪是特殊主体犯罪,即一般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但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共同贪污行为的犯罪人。刑法第382条第三款规定,其他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物的人员相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论处。因此,关键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共同贪污的故意与行为。题干中的情形,是甲与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相合谋,利用甲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盗出。行为人虽然也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的,是贪污行为的一种方式,故本案应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单选题]李甲在家中一直很受宠,但自从其弟弟李乙诞生后,家人似乎更疼爱弟弟。李甲对李乙怀恨在心,认为是其出生导致了李甲在家庭中失宠,于是李甲在自己14岁生日那天买了一瓶可乐,并在可乐中掺入了在自家院里找来的农药,骗李乙喝下,并将李乙反锁在自家的柴房。李乙喝完后,不久就出现四肢抽搐的情况,因得不到及时救助,最终死在柴房。对于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D、不构成犯罪
解析: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犯罪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如下规定:1、不满14周岁的人,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因而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是相对刑事责任时期。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经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此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从宽处罚年龄阶段。刑事法定年龄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8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中指出,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刑法特别使用“周岁”一词,就是为了限定在实足年龄,而不是指虚岁。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并且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例如,已满14周岁,是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是已满14周岁。如行为人1981年1月1日出生,2005年1月2日起才认为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年龄的计算,也与此相同。因此,本题中,李甲因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李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的答案是D。
[单选题]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判决前其还有放火罪,应判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张某还需执行的刑期是多少年?
正确答案 :A
7年
解析:《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刑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数罪并罚方式称为先并后减。用合并执行的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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