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题目:我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A错,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B正确,依第6条,当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只有一个仲裁机构时,推定该机构为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C以成立先后为判断依据显然没有道理,也不符合《仲裁法解释》的规定。D错误,依第4条的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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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委托执行的已经确定的判决、裁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社会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并且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否则,应当退回外国法院,ABD正确
[多选题]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解析: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又依《民通意见》第188条,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ACD正确
[单选题]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英国法律
[单选题]我国北京某研究所甲与韩国某生产商乙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技术是否存在缺陷发生争议,并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请仲裁。双方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丙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某丙便指定ABC三名仲裁员,仲裁庭依照甲方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公开审理,乙方提出异议后,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最后经过仲裁庭的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据此制作了裁决书。但在甲依该裁决书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时,遭到乙的拒绝,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有关涉外仲裁的规定,本案中正确的做法有()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由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
[单选题]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在我国境内的原告应该到()。
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多选题]美国A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购买1万台电脑的合同,后来双方对于合同价款发生了争议,则我国人民法院对本案可以行使管辖权的情况有:()
A公司在北京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A公司在上海设有代表机构
该合同在广州签订
[多选题]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贸易合同,合同中有一个条款约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解决双方的合同纠纷,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法国乙公司申请仲裁,三个月后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作出裁决,法国乙公司持该裁决到中国法院申请执行。已知中法均为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则我国法院的下列做法符合《纽约公约》的有?()
经审查发现中国甲公司未接到仲裁庭的通知,也未有机会答辩,法院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经审查发现仲裁庭的组成与当事人原来的约定不符,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经审查发现仲裁庭所裁事项不是当事人争议的事项,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