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采用成本模型确定目标现金余额时,由于现金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是两条随现金持有量呈不同方向发展的曲线,所以两条曲线交叉点相应的现金持有量,即是相关总成本最低的现金持有量。( )

解析:应该把原题中的"采用成本模型确定目标现金余额时"改为"采用存货模型确定目标现金余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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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从聚合资源优势,贯彻实施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角度,最具保障力的财务管理体制类型是( )。
  • 集权型

  • 解析:从聚合资源优势,贯彻实施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角度,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显然是最具保障力的。

  • [多选题]下列有关系数之间关系的等式,表述正确的有( )。
  • 复利现值系数×复利终值系数=1

    普通年金现值系数×资本回收系数=1

  • 解析:普通年金终值系数×偿债基金系数=1。

  • [多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事务,甲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拒绝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C错误。

  • [多选题]票据权利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下列选项中将造成票据权利消灭的有( )。
  •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自出票日起6个月未行使票据权利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时效。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 [多选题]根据营改增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
  • 安全保护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 解析:上述选项均应征收增值税。

  • [多选题]下列各项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相关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 企业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 解析: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发生的减值,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持有期间不得转回,选项A和B正确,选项C和D错误。

  • [单选题]E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下列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上市公司监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 解析:本题考核持续信息披露。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单选题]甲、乙双方于2013年1月7日订立买卖1000台彩电的合同,价款200万元,双方约定:甲支付全部价款后,彩电的所有权才转移给甲。乙于2月4日交付了1000台彩电,甲于3月5日支付了100万元,5月6日支付了剩余的100万元。下列关于彩电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 5月6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 解析: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1)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2)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3)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4)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5)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7)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本题约定了甲支付全部价款后,彩电的所有权才转移给甲。5月6日支付了剩余的100万元。所以5月6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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