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1807.5
题目:某律师事务所雇员律师甲每月工资5000元,同时与单位签订分成协议,每笔案件按收入的30%取得分成收入,2016年2月该律师成功办理了一个案件取得收入50000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支付的相关交通费、资料费等办案费用为其分成收入的35%2016年2月甲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解析: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付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50000X30%X(1-35%)-3500]X25%-1005=18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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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全年销售收入为10000000元,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7600000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000元、广告费150000元、业务宣传费80000元、投资者工资24000元,增值税以外的各种税费1500000元,没有其他涉税调整事项。该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311450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0000X5‰=50000(元)<100000X60%=60000(元),税前准予扣除50000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扣除限额=10000000X15%=1500000(元).实际发生150000+80000=230000(元),税前准予扣除23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0-7600000-150(1)00+50000+24000-3500X12)=932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32000X35%-14750=311450(元)
[单选题]张某(中国公民)2017年3月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当月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分别支付张某工资2000元和4200元。则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165元
解析:个人分别取得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的工资收入时,支付工资各方首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后个人将两处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与代扣代缴数进行比较,多退少补。应纳税额=[(4200+2000)-3500]×10%-105=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