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平等效力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题目:关于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解析:考查法的效力位阶。《立法法》第88条、第89条、第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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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亲告罪的有:()
  • 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罪、诽谤罪

    没有致被害人伤亡的虐待罪

    侵占罪

  •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分类和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五种犯罪属于亲告罪,即被告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1)侮辱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罪,但是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但是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5)侵占罪。因此,答案B不正确。

  • [多选题]甲企业于1996年10月就一项组合家具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试问下列选项中哪些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 乙企业于1996年6月7日在北京国际博览会上展出了相同的产品

    甲企业于1996年4月5日在上海地区博览会上展出了相同的产品

  • 解析:《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的时间是以申请日(要求享有优先权的,是优先权日)为准。凡是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以前发明创作已经公开的,不论是什么人公开的,就因为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而丧失了新颖性,不能取得专利权。选项A,乙企业在甲企业申请日前展出相同的产品,因此破坏了甲企业产品的新颖性。选项B显然不破坏新颖性。选项C因为只是加工样品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并没有公开,因此不破坏新颖性。选项D是甲企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上海地区的博览会展出了相同产品,不是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因此没有宽限期,破坏了其新颖性。所以正确的选项为AD。

  • [多选题]甲的父亲不幸去世,甲请求某照相馆将父亲生前唯一的一张照片翻拍,制作成葬礼用遗像一张,并加洗十张送给亲友留作纪念。在照相馆出具的收据下方以小字体印有"照片底片因任何原因发生毁损、灭失的,本店只赔偿胶卷费,且赔偿的上限为100元,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的字样。结果,照相馆新来的员工丙误将该照片当成废弃照片放入碎纸机粉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有权对照相馆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且赔偿数额可以超过100元

    甲提起侵权之诉后,在一审开庭后请求变更为违约之诉,法院不应准许

  • 解析:甲父的照片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一审开庭之前。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单选题]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国人甲在我国某市无经常居住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对甲适用

  •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是对在我国领土内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当事人适用的送达方式,而不是对所有的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所适用的送达方式。

  • [单选题]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该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由此,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甲,其减刑案件应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非高级人民法院。选项A错误,不当选。判断B选项是否正确可以分三步考查:首先,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因此,乙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其次,《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由此,乙减刑案件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再次,《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因此,B选项符合《刑法》和《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的规定,当选。选项C中,丙所犯受贿案,系"职务犯罪罪犯",根据《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6条第(5)项的规定,其假释案件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根据上述第7条的规定,应当通知丙参加庭审,而非提讯丙。选项C错误,不当选。《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7条规定了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参与人员,可知,减刑、假释案件庭审中的参与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被减刑或假释罪犯、证人、异议人以及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而并不包括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律师。因此对丁的减刑,其律师并无到庭发表意见的权利,选项D错误,不当选。

  • [单选题]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 解析:《刑法》第388条第2款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另一种情形是斡旋受贿。本案涉及的是第一种。现实生活中,可以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关系错综复杂,如上下级关系及其他制约关系等情形,并不仅限于亲朋好友。AB项正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本案中,公安局副局长丁对明知是有罪的丙按无罪处理,构成本罪。甲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迫使其徇私枉法,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C项正确。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数罪并罚。D项错误。

  • [单选题]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 解析:依《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本题中,甲虽然已尽到监护职责,但仍然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由此可知,本题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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