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普通程序 二审程序
题目: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解析:根据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二编审判程序中的"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可知,普通程序和二审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审判程序,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的原有内容,并非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新增程序,选项AB应当入选。根据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二编审判程序中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的"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可知,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属于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的审判程序,但由于其本身的非诉性质,属于特殊程序一章,即为非诉案件的审理程序,而非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选项C错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37条可知,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162条。该条是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无此规定,选项D不应当入选。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秦代"不直"罪和"纵囚"罪,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律文中指:()
罪应轻而故意重判为"不直"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秦律的"不直"罪和"纵囚"罪。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律文中,"不直"罪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纵囚"罪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多选题]张某犯三个罪,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罚金6万元;第二个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第三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张某最终的执行刑正确的是:()
在14年以上25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
执行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解析:本题考查数罪并罚时刑罚的执行问题。这一案例适用了并罚原则中的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本罪的总和刑期正好35年,所以,应该在最高刑以上25年以下确定刑期。其次,再确定李某的附加刑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刑应采取相加的规则,即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多选题]有关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保险人可以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产生约束力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可以通过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解释说明
解析:考查保险合同当事人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A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保险法解释(二)》第9条第2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B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保险法解释(二)》第10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保险法解释(二)》第11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D选项不正确,并非针对所有保险合同都可采取此方式。法律依据为《保险法解释(二)》第12条:"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多选题]周某意图杀死简某,当其得知简某每天将煮饭用的水桶放在公共的水池边打水时,其在简某的水桶上涂抹上无色的毒药,但是,晚上却是简某的邻居强某将水桶误提回家,结果强某因误食放有毒药的水而身亡。下列哪些判断不符合周某对强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的过失
意外事件
过于自信的过失
间接故意
解析:周某出于杀简某的犯罪故意,选择实施投毒的手段,但是,简某的邻居强某将水桶误提回家,结果强某因误食放有毒药的水而身亡。强某误提水桶不能改变其投毒杀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犯罪故意。因此,应当认定周某在主观心态上属于直接故意,既非出于放任的心态,也非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更非意外事件。
[单选题]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解析:宪法的效力是指宪法的法律强制性和约束力,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对整个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进行调整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效力表现为:(1)宪法的对人效力,我国宪法的效力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不管其生活在国内还是国外,因此侨居在国外的华侨也受中国宪法的保护,故A项正确。(2)时间效力,是指宪法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3)宪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宪法的效力及于包括我国领土、领海、领空在内的所有地域。在我国,"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所以我国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域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故B项正确。关于C选项,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奋战取得了独立,成立了新中国。由通过人民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以宪法的形式确认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这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所以宪法是有正当性的。正因为宪法的正当性才使得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故C项是正确的。有考生认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是根本法,这出现了因果倒置的错误,因为宪法的正当性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前提。《宪法》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第5条第4款中也有类似规定,即"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所以,法院作为我国的国家机关其审判活动要遵守宪法、受宪法的约束,故D项错误。
[多选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反腐败立法,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应当加快社会组织立法
解析: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是加强环保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故D项错误。AB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