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B、乙说这次改革不仅奖励耕织,而且鼓励投机经商,是农业、商业共同发展,对振兴秦国很有帮助,可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题目:公元前359年,秦国称内张贴告示,公布了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围观民众针对改革内容议论纷纷。对于以下看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解析: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分为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为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为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由“质人”专门管理。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卷上;“别”是指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结合题目,这份买卖交易的标的物是五头牛,牛属于较大的物品,所以应该使用教长的契券——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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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清末刑法典修订活动中,最重要的变革成果就是《大清新刑律》。下列有关该法律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C、《大清新刑律》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

  •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在该律的背后附加了以维护封建礼教为宗旨的《暂行章程》。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效仿资产阶级刑法,确定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刑罚体系。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五种,从刑有褫夺公权和没收。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特设“妨害国交罪”,而设立“保安处分”专章的是1935年政府在修订刑法典时效仿德意日等国家刑法的产物,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C项是正确的。

  • [单选题]北魏太武帝时期,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常年积怨过深,在一次争吵中将李四杀死,结果被判处死刑。对张三的死刑执行,应当交由下列何人来批准?
  • A、太武帝

  • 解析: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法律经历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其中,在北魏时期确立的死刑复奏制度就是变化之一。这一制度是在北魏太武帝时期确立的,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它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所以,当这一时期出现死刑执行时,要报皇帝批准,所以本题应当选A。B项中的御史大夫是秦汉时期的法律监督者,而不是死刑批准者。C项中的大理寺卿是北齐时正式设立的大理寺的正职长官,主要掌管的是审判职能,所以也不应当入选。D项中的刑部尚书在北魏太武帝时期还未出现,所以也不应当入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 [单选题]北齐时期,一个年轻人对父母供养有缺,并在父母去世时服丧不如礼,依据《北齐律》,对该年轻人的行为可以以下列那种罪名论处?
  • C、不孝

  • 解析:英国法的渊源主要包括1、普通法:它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它最基本的原则是“遵循先例”,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2、衡平法。这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通过大法官法院(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特点有:(1)程序简便,灵活,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2)“补偿性”的制度(与普通法相比);(3)当衡平法和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3、制定法。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效力和地位高,可对判例法进行整理,修改。题目涉及的案例中,很明显是普通法院确立的先例和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确立产生了冲突,即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冲突,所以依据衡平法优先的原则,应当适用衡平法来处理案件。所以本题应当选C。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普通法就是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它的组成就是大量的先例判决,所以,选项A和B是相同的。至于选项D,英国法并没有规定国会对先例具有解释权,这与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的法律解释权是不同的,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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