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税种的征税范围 税率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题目:关于税收实体法要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解析: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税种的征税范围;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在价值形态上一般是一致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在实物形态上一般是不一致的;税率本身表示对课税对象征税的比率或征税数额,没有课税对象,也就无从确定税率,从这个角度说,税率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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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公司持有乙公司7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950万元。2016年度,乙公司发生净亏损3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除乙公司外,甲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在编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中,正确的是( )。
  • 母公司承担乙公司亏损2450万元

  • 解析: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金额=3500×70%=2450(万元),选项A错误;少数股东承担乙公司亏损=3500×30%=1050(万元),选项B错误;母公司承担乙公司亏损=3500×70%=2450(万元),选项C正确;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金额=950-1050=-100(万元),选项D错误。

  • [单选题]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的是( )。
  • 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 解析: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 [多选题]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有()。
  • 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

    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乙为该合伙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等四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C错误。普通企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所以选项E错误。

  • [多选题]下列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有( )。
  • 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素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

    进口香水精连续加工调制生产香水

    进口烟丝连续生产卷烟

  • 解析:选项A:外购蒸馏酒连续加工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 [单选题]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 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原告立即派人赴被告当地了解情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棉花的收成,被告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棉花价格不断上涨,被告已与外市的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价格高于被告与原告约定的价格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被告拒绝。原告为防止被告向他人交付货物,遂于2005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实际履行,否则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利润损失,并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6元违约金的责任。
  • 在双方签字后的9月7日,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状态是( )。

  • 合同已成立,并已经生效


  • [多选题]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 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原告立即派人赴被告当地了解情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棉花的收成,被告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棉花价格不断上涨,被告已与外市的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价格高于被告与原告约定的价格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被告拒绝。原告为防止被告向他人交付货物,遂于2005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实际履行,否则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利润损失,并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6元违约金的责任。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所涉及的程序及时效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本案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可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本案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可以订立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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