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按照《选举法》,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 张律师如果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题目:年轻律师张彬原住在某市A区,2004年因购买商品房迁入B区的牡丹园住宅小区,在2005年选举时,张律师发现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小区公布的选民名单上,张律师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选举权,下列哪些说法或做法是正确的?

解析:《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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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2009年年初,山东某外资企业投资者韩国籍人金某在春节前回国过年,但过年后再也没有回来,欠了工人工钱和他的厂房租赁费。相关工人和出租人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依相关规定,下列哪几个选项是正确的?
  • 金某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责任

    如该企业和金某在中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依据中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或依韩国法律,请求韩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

  • 解析:依《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第3条,不履行正常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董事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A对。依第4条,中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在我国法院胜诉后,如败诉的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依据中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或依据败诉方在国外的财产所在地的法律,请求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B对。依第2条,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发生后,中方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司法主管部门(法院或侦查机关)申请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C错。依第6条,对极少数恶意逃避欠缴、税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视具体案情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以最大限度地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D错。

  • [单选题]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个命题是正确的?
  •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 解析:本题考查教唆犯责任。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多选题]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
  • 甲公司应完成的工作是:()

  • 最迟于2014年1月6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最迟于2014年1月6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公告该情况

  • 解析:1.法律依据是《证券法》第86条第1款。D选项的期限错误,应当是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股票之日起3日内而不是5日内不得买卖。 2.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86条第2款。甲公司2008年2月13日方报告,因此2008年2月16日前(不含2月16日)不能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3.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88条至第90条。D选项的期限应当是15日。 4.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90条至第93条。要约收购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收购要约,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故ABC选项皆错误。 5.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97条、第98条、第100条。C选项错在根据第98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而非6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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