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题目:下列选项能够体现宪法基本权利效力的有哪些?

解析:这道题目主要考查宪法基本权利效力的表现形式:(1)基本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效力。包括对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制约。在国家与社会二元化的结构下,基本权利效力首要的任务是限制与抵抗国家权力可能带来的侵害,从国家权力侵害中维护自由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基本权利不仅从宏观上划定了国家权力活动的范围,而且每一个具体的基本权利以其不同的形式拘束国家权力的具体活动。如公民的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基本权利,要求国家权力的运行必须以此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并防止国家权力在行使中可能带来的侵害。(2)基本权利对私人之间活动的效力。按照传统的基本权利理论,基本权利只是针对国家权力的具有防御性质的主观公权,它界定和调整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私人自治领域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在私人自治领域内出现了大量的侵犯基本权利的现象。从宪法的效力结构与基本权利观念发生的变化看,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应当适用于私人之间的活动领域。因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除国家权力活动外,其他非权力主体都可能对基本权利造成侵害。(3)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的效力。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的效力是指,公民为有效参与社会活动、享受社会资源和进步成果而产生的对社会的拘束力。在宪法上表现为公民的社会权利,它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和自由相结合的一类基本权利。它要求国家和公民同时积极地以一定行为来达致该领域基本权利效力的实现。如受教育权、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的效力等。该效力体现为,公民在社会生活领域要求享有社会教育资源、获得工作岗位和报酬及失业的社会救济(保障)等一系列对社会主张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政府的承认和积极响应,并在个人与政府的互动过程中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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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以下各项关于票据的当事人的叙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承兑人是基本当事人

  • 解析:考查票据当事人。票据关系的基本当事人是指票据一经成立即已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基本当事人在票据法律关系成立时的不存在或欠缺将导致票据法律关系不成立。票据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是指票据已经成立,通过出票以外的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等。付款人承兑过后即为承兑人,因此,承兑人是非基本当事人。

  • [多选题]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了出卖人取回权。本题中乙公司尚未收到货物并且未付清全部价款,并未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甲公司享有取回权,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但是乙公司管理人可以通过支付全部价款的方式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货物运到乙公司后,所有权即转移给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的请求支付价款的债权只能是破产债权。C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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