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厂发运一批陶瓷制品,包装上未作任何标示,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工未轻拿轻放而损坏若干件,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D
D、甲厂承担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8条: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可知,在该题中,由于甲厂未按照要求在包装上标注表示,所以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单选题]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 :A
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以上两个法条可知,A是正确的。《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不一定要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所以B是错误的。产品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是过错责任原则,因此,C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六)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据此,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情形,也是法律规定的实行特殊举证责任的情况,但是,《证据规定》中规定的情况并非都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有:(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诉讼;(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三)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不包括产品缺陷责任纠纷的举证,因此D项说法错误。
[多选题]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D
可以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不得用于承销证券
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9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一)承销证券;(二)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六)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因此可知A项是错误的,BCD是正确的。
[单选题]下列说法不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 :B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据本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而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故C选项不符合题意。同时可知,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是补充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故B选项符合题意。《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D选项不符合题意。
[单选题]经济法是由()
正确答案 :D
D、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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