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E
对于奶粉厂被责令停产,马某可于2014年8月3日之前起诉 若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期限的,应由被告就此举证
题目:甲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某私营奶粉厂生产的“婴乐”牌奶粉导致数名婴儿中毒,随即于2012年8月3日责令该厂停产,但并未告知诉权。公安机关也随即前往调查有关责任人员,该厂老板老马闻讯逃匿到外地朋友家中不敢归家。直到2014年另一制售劣质奶粉的地下窝点被查处,才得知有毒奶粉是该窝点生产的假冒“婴乐”牌奶粉,马某遂于2014年6月5日回到甲市,得知其工厂于2013年10月23日因道路拓宽需要而被城建局拆除。当日马某找到律师了解,得知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均在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之列。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被告的举证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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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在侦查过程中,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直接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技术侦查措施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措施。搜查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所以选项C不符合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无权实施。所以选项E不符合规定。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被告的所有诉讼权利
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享有原告的所有诉讼权利。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非原告,也非被告,只能参加到当事人一方中进行诉讼。
[单选题]下列情形可以延期审理的是()。
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提出申请审判员甲回避
解析:选项ACD属于诉讼中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