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14-16周岁
题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而非明确规定禁止)。故选择B。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戏剧中,节选出折子戏"苏三起解"的是( )。
玉堂春
解析:苏三起解》又名《女起解》,《玉堂春》中的一折戏,故事见冯梦龙编订的《警世通言》。答案选择A。B《牡丹亭》汤显祖作,主人公柳梦梅与杜丽娘。C《望江亭》关汉卿作,主人公谭记儿与杨衙内。D《窦娥冤》关汉卿作,主人公窦娥。
[多选题]材料:
20世纪60年代,苏联发射了第一艘载人宇宙飞船,世界上第一位宇航员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加加林。当时挑选第一个上太空的人选时,有这么一个插曲,几十个宇航员去参观他们要乘坐的飞船,进舱门的时候,只有加加林一个人整齐地把鞋脱下来了。就加加林的这一个动作,让主设计师非常感动。他想:只有把这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在他的推荐下,加加林就成了人类第一个飞上太空的宇航员。
根据材料所表达的含义作文。要求:用规范的现代汉语书写。立意自定,题目自拟;观点明确,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少于1000字。
解析:【解析】写作思路:
(1)题目立意需通过阅读材料并加以思考得出,主题应为"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因为材料中说加加林良好的生活习惯一一进门脱鞋让他体现出对工作的细致和认真并帮他赢得了航天员的选拔。
(2)可以写议论文,从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的重要性着手,或者写教师的日常工作中养成学生良好习惯的做法。选择较为灵活,没有固定的套路。
(3)扩充稳重的论据方面较难把握,建议可以搜集相应论据。
(4)我们在生活中都曾有或者见到过各种生活的好习惯,这些好的生活习惯可以迁移到文章中来,我们也可以使用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中的知识经验来丰富文章内容。
(一)评分标准:
一等(50-38)紧密围绕教育背景、教师身份写作,立意切合"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的意义""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方法"等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情真意切、结构严谨、文体明确、语言优美、引经据典、字体优美;(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素养,结合教育场景、学生心理,站在教育事业发展、教育体制改革的维度书写)
二等(37-25)站在教师立场思考主题,中心符合"好习惯使人受益"等角度,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文体突出、语言通顺、字迹清楚;(符合教师的职业素养,稍微联系理论和现实)
三等(24-12)中心基本符合题意、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文体基本符合、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潦草:
四等(11-0)"三观"观念错误,中心偏离题意、不明或立意不当、内容空洞、文体不明、矫揉造作、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不具备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基本写作能力欠缺)
(二)写作硬性扣分项目:写作与文章相关的硬伤主要集中在内容残缺和语言表达基本功上,主要几大硬性扣分项目有:标题:不写,扣5分;文章结尾:不写,字数多于600字,扣10分;少于600字,残文11分以下;语句错误:2个扣1分,5个扣3分,多余5个,字句错误降等,降12分。
[单选题]在西方教育史上,被认为是现代教育代言人的是( )。
杜威
解析:杜威是现代教育派的代表人物,赫尔巴特是传统教育派的代表人物。
[单选题]由教师提出问题,激发学生思考,通过双边活动获取知识的方法叫( )。
谈话法
解析:谈话法是教师在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通过师生交谈,使学生获得知识技能、提高能力、培养思想品德的一种教学方法。故选择B。A项,讲授法是教师运用口头语言系统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一种方法,主要有讲述、讲解、讲读、讲演四种方式。C项,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进行探讨、辩论,从而获取知识的一种方法。D项,没有自然学法这种说法,故排除D选项。
[单选题]下列属于问题解决的是( )。
发明创造
解析:问题解决具有目的性、认知性、序列性,符合这三个特点的就是问题解决。
[单选题]以下不属于联结学习理论的观点是( )。
原有知识结构对学习十分重要
解析:原有知识结构对学习的重要性是认知学习理论的观占'
[单选题]皮亚杰认为认知的本质是( )。
适应
解析:皮亚杰在其认知发展理论中提出了适应这个概念,他认为人类发展的本质是对环境的适应,这种适应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不是环境塑造了儿童,而是儿童主动寻求了解环境,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同化、顺应和平衡的过程,认知逐渐成熟起来。
[单选题]某学校有一名学生斌斌,因和社会上的不良团伙进行抢劫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其班主任王老师深有感触。为了让大家引以为戒,王老师在朋友圈和微博发布消息,描述了此事,并在描述中使用了斌斌的真实姓名。王老师的做法( )。
不合理,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因此,王老师的做法不合理,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