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1053
题目:甲企业销售A产品每件500元,若客户购买100件(含100件)以上可得到10%的商业折扣。乙企业于2010年7月10日向甲企业购买A产品200件,款项尚未支付。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于7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时,应给予乙企业的现金折扣为( )元。(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解析:甲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200×500×(1-10%)×(1+17%)=105300(元),乙企业在20天内付款,应给予的现金折扣金额=105300×1%=10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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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企业可以将当日的营业收入直接用于支付差旅费。( )
解析: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
[单选题]某企业2012年发生亏损100万元,2013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7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滞纳金6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3年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145
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700-100-80+60=580(万元),应交所得税=580×25%=145(万元),不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145(万元)。
[单选题]某企业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贷方余额为300万元,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0万元,分别按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万元。
400
解析:企业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即盈余公积补亏),因此,该企业2013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300+100=400(万元)。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多选题]甲公司从事水泥生产作业,其在外地设有一处分公司乙,并且已取得营业执照;2015年8月,因生产规模扩大,乙公司决定新招一批生产工人。随后乙公司在当地招聘了包括小王和小李在内的15名工人,9月1日开始工作。乙公司与应聘个人口头约定了工作内容和工资数额。10月初,小王要求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领导以种种借口推托。直至劳动监察部门发现,乙公司才与包括小王和小李在内的15名工人签订了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70%。某日,生产机器出现故障,公司主管强令小李去高空维修且不能提供安全器具,被小李拒绝。公司主管认为小李不服从领导安排,违反了劳动合同,要求公司对小李进行处罚;小李则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不属于必备条款。
2.小王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法。根据规定,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首先,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其次,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多选题]2013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期限为1年。如A企业在2014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偿还借款的约定,则以下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
2014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2014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2014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2010年6月30日之前
解析:延付或者居租金诉讼时效期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时计算。本题至2009年6月30日对方未付租金,即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的日期,则诉讼时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一章总论的“诉讼时效”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