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2013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无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1200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400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1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之后的8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100万元。乙于与丙签订合同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作出约定。2013年5月1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2013年8月8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公司。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2013年11月2日,由于乙连续3个月未付机床价款300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关于甲与戊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丁与丙之间的保证关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丁关于保证形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若机床未被甲出售给戊,甲与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机床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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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国家出资企业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承担评估业务不受地区行业限制
解析:法律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故选项C错。资产评估档案的保存期不少于30年,故选项D错。
[多选题]2013年11月甲公司将自己的原材料A、原材料B交由乙公司加工,2014年1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申请,2014年3月,甲公司向管理人要求取回自己的原材料A、B,经查,A材料已于2013年12月转让给丙公司,B材料由于管理人的疏忽,已于2014年2月转让给丁公司,丙、丁均支付了价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若丙公司不构成善意取得,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返还A材料
若丁公司是知情人,丁不能取得原材料B的所有权,丁受让时支付的价款,乙公司应作为共益债务进行清偿
若丁公司善意取得原材料B的所有权,关于B材料的债权,乙公司应作为共益债务进行清偿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2)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原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选项A错误。
[多选题]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5年3月12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甲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XYZ会计师事务所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乙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业务。XY7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10月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协助乙公司开发一种管理软件,并将该软件与XYZ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合在一起向客户销售,即如果客户购买该软件,XYZ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供后续培训及咨询服务。
(2)由于订单减少,甲公司大部分生产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存在重大减值迹象。2014年12月1日,XYZ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甲公司委托,对甲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作为甲公司管理层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3)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但未参与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A注册会计师于2014年12月31日离职,并于2015年1月1日加入甲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4)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得知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计划后,成功推荐ABC会计师事务所为该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服务。B注册会计师因此在年度业绩考核中获得了加分和奖金。
(5)在一次聚会上,B注册会计师与其好友讨论了甲公司收购丙公司计划的可行性。1个月后,甲公司公告了该收购计划。
(6)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父亲购买了2000元的开放式基金。该基金发行方不是ABC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根据该基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公告,甲公司是该基金投资的十大上市公司之一。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