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属于人的担保的有:()
正确答案 :ABD
某甲作为某乙与某丙之间债权的保证人
张某为保证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加入该借款合同的债务人中,与王某一起成为李某的债务人
某甲为某乙和某丙之间的债权提供房子的抵押担保,但他同时要求被担保人某乙再要求某丁作为他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与某乙的债务的保证人
解析:本题涉及人的担保问题。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了其他有关人的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其形式主要有保证人、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本题A选项属于保证,为人的担保。B选项为并存的债务承担,亦为人的担保。本题C选项属于物保,不属于人的担保,故C选项错误。D选项属于反担保,反担保既可以是物的担保,也可以是人的担保,D选项中所涉反担保为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多选题]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丙企业对此进行了保证担保。甲企业以该款偿还了以前所欠乙银行的贷款。甲企业向丁银行贷款500万元,戊企业对此进行了保证担保。甲企业以该款偿还了所欠丁银行的贷款,该贷款戊亦曾进行了担保。因甲企业到期不能向乙银行、丁银行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
对乙银行的500万元贷款,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对丁银行的500万元贷款,戊应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本题涉及新贷还旧贷中保证人的责任问题。依《担保法解释》第39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旧贷与新贷为同一保证人,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多选题]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一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C
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之规定,撤销权的客体应当为财产行为,对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主张撤销权,故甲对其父遗产的放弃继承行为不得成为撤销权的客体。但本题中,甲在与丙签订赠与协议时,已经接受了遗产的继承,其将继承所得的遗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予以撤销,故A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题中,甲、丙之间达成的赠与协议,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故为无效,C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之规定,继承权不为债权,不得成为代位权的客体,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C。
[多选题]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5月30日向乙预付定金20万元。5月30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对此,乙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 :ABCD
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
请求解除买卖合同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
解析:本题涉及定金的相关问题。定金是属于从合同而非主合同的条款或内容,因此甲签订定金合同以后不支付定金的行为,不构成买卖合同的违约行为,同时由于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在定金交付之前,定金合同并未生效,也不构成定金合同的违约行为。因此,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也无权请求甲支付定金及其逾期利息。由于甲、乙双方未约定定金属于解约定金,故甲不支付定金,乙无权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对于甲不支付定金的行为,乙可依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