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 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题目:王琪琪在某网站中注册下昵称为"小玉儿"的博客账户,长期以"小玉儿"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小玉儿"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小玉儿"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关于该网站的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删除《法内情》的行为不会侵犯其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公之于众之后就行使了发表权。故A正确。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故B正确。在作者决定署名"小玉儿"而不署真名的情况下,擅自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其署名权。故C正确。而添加字样并没有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作品并没有被篡改。故D错误。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某工厂与某研究所订立了一份节能热水器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未约定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1年后,该研究所对原有技术进行改造,研制出高效节能热水器。对于该项技术,某工厂享有何种权利?()
  • 某工厂对该项技术无任何权利

  • 解析: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后续成果的权利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取得方所有,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 [单选题]法的对人效力是指法律对哪些主体有效,世界法制实践中,主要出现过属地主义、属人主义、保护主义和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等多种法的对人效力原则。下列关于法的对人效力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如果按照保护主义,中国人李某盗版美国软件销售并对美国权利人造成侵害,美国有权追究李某的责任

  • 解析:考查法的对人效力原则。A选项错误,领事馆一般被视为本国领土之延伸,因此按照属地主义领事馆设立国有权管辖领事馆所发生案件。B选项错误,按照属人主义,国家对外国人无管辖权。D选项错误,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

  • [多选题]代位权诉讼的效力有:()
  • 经人民法院审理,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因次债务人的清偿而消灭

    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也因次债务人的清偿而消灭

  •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的效力问题。代位权的行使应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为诉讼中的第三人,故A选项错误。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胜诉后,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多选题]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与住所地法

    当事人的本国法是指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 解析: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国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与程序法规相似。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援引而来用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特征的实体法。因此A、B选项错误,C、D为应选项。

  • [多选题]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的辩护人。关于邹某的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

  • 解析:《高法解释》第484条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有关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审查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上述报告和材料可以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故A项正确。《高法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故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而辩护人无权做补充陈述。因此,C项错误。《高法解释》第485条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可以邀请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以及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加。故D项正确。

  • [多选题]甲国加入《南极条约》前,曾对南极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南极条约》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加入《南极条约》后,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依《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甲国加入条约不意味着其放弃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甲国加入条约并不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A对。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也不构成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B错。乙国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C错。依《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任何国家在南极地区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不受损害或影响;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AD对。

  • [多选题]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田某未请假就连续旷工确实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故B项说法正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进行抗辩,即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适用于劳动者发生重大过错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外,《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可见,继续履行与支付赔偿金不能并行。故D项说法错误。

  • [单选题]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5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