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县政府的账户内划拨 将县政府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向监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题目:某县政府拒不履行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但是社会影响并不大,对此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4)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5)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执行”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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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90日内

  • 解析:本题考核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期限。

  • [多选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可按视为申请撤诉处理。
  • 原告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交纳诉讼费用且又未提出暂不交纳诉讼费用申请的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撤诉。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选项A错误。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所以选项C错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法院应对原行政行为继续审理。所以选项E错误。

  •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施司法审查后所能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的种类有()。
  • 撤销判决

    履行判决

    变更判决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判决的种类。在行政诉讼中,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的情况,可分别作出撤销、履行、变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和确认违法或无效等判决。

  • [单选题]赵某在农贸市场聚众赌博,白某在旁边观看并且大声议论,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对赵某罚款5000元,对白某以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为由拘留3天,白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局的处罚明显不当,作出变更判决。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司法依法变更原则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司法依法变更原则,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变更原行政决定,只有在特殊的条件和情形下才能变更。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 [单选题]某市规划局于5月10日印发了《关于拆除黄埔道沿街违章建筑的通告》的文件,通知黄埔道街旁5米内的50家住户于9月1日前一律拆迁,否则,强制拆除。姜某是住户之一,对市规划局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因规划局的文件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对姜某尚未造成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关于拆除黄埔道沿街违章建筑的通告》这一通知尚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某市政府进行城市道路改建,占用了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场地,合营企业就补偿金数额与市政府发生争议,()。
  • 合营企业的中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以企业的名义提起诉讼

    企业外方出资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则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合伙。但无论采取哪种组织形态,如果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记住“谁”以“谁”名义提起行政诉讼)【该题针对“行政诉讼原告”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管辖的确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所以选项A正确。行政行为存在行政程序违法,复议机关最终作出何种行政复议决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所以选项B错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经复议的案件,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复议机关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所以选项D正确。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本案中,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决定,因此,复议机关与原机关为共同被告,法院在撤销原决定的同时,应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裁判,而不再是复议决定自然无效。所以选项E错误。【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被告”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原告

    被告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 解析:本题考核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也是衡量其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一个标准。但是,该标准也存在例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这些权益可以是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公平竞争权、知情权以及受教育权等。【该题针对“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确定标准”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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