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宋某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题目:宋某因无照经营,被工商局处以罚款处罚,宋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由于宋某不会写字,书写起诉状有困难,欲口头进行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起诉”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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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是()。
  • 某公民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其竞争的行为不服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A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选项B属于行政调解,选项D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均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单选题]甲市乙县地税局认定丙公司有偷税行为,决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予以罚款。丙公司对此不服,直接向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乙县发生7.8级地震,导致乙县人民法院无法再对该行政案件继续审理,则()。
  • 乙县人民法院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解析:本题考核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既包括法律上的,如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审判人员自行回避而导致无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也包括事实上的,如因地震、水灾等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对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

  •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可以适用先予执行的是()。
  • 伤残军人李某起诉要求市民政局发放抚恤金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在行政赔偿诉讼中,有可能出现因行政机关违法侵权造成损害,致使受害人无法维持生活的情况,适用先予执行,能够及时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选项D公司不发放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所以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 [单选题]人民法院在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后,自己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启动再审的方式是()。
  • 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多选题]行政诉讼中的书证,作为证据的文书,是指以其内容、文字、符号、图画等来表达一定的思想并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
  • 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被告提供的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 [单选题]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14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让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14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14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 解析:1.本题考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情形。选项D属于抗税情形。2.本题考核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3.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判决。滥用职权的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权力,应当是自己的权力。如果行使的权力不在其范围内,则构成超越职权而非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属于撤销情形之一。4.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管辖法院是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若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起诉的,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多选题]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原告

    被告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 解析:本题考核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也是衡量其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一个标准。但是,该标准也存在例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这些权益可以是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公平竞争权、知情权以及受教育权等。【该题针对“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确定标准”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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