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A.丙学校不享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
题目:甲公司和乙企业签订合同,订购100套学生桌椅,准备捐献给丙学校。甲乙双方约定,由乙企业将学生桌椅直接交付给丙学校。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第三人(丙学校)因债务人(乙企业)向其履行合同而对债务人(乙企业)享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在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债权入(甲公司)对债务人(乙企业)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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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论述,错误的是()。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单选题]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物的孳息归()所有。
保管人
解析:在承揽合同中,只有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