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题目: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20万元系捐款,从题目所述事实看,在法律关系上是赠与,受赠人是宗某,其所有权人为宗某;赠与的款项有特定的使用用途,即用于救治宗某。赠与是一种合同关系,从赠与人的意思表示来看,其赠与的款项应该符合两个目的:即①赠给宗某;②用于救治。但题目的问题不是问关于合同之债相关的问题,而是问余款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题目中虽然未明确说明专门设立的账户是在何人名下,但应该理解为宗某对20万元捐款具有所有权,或者宗某有权要求取得该所有权。甲公司虽然进行了捐款的组织工作,但其并不是受赠人,因此并没有所有权。20万元既然是宗某的合法财产,其死亡后,理应由其继承人继承。B项正确。本题司法部所给答案为D项,但是未见到相应法律依据,且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在现实中存在操作的困难,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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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关于人大代表罢免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

  • 解析:考查地方政府人大代表的罢免。C选项错误,《选举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D选项错误,《选举法》第50条规定: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 [多选题]下列关于涉外送达的规定,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涉外送达采取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满90天内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涉外送达采取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涉外送达只能采取直接送达这种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涉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

  • [多选题]红光炼钢厂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100名职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的职工应优先留用

    红光厂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红光厂应给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

  •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红光厂裁减人员,只需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不需要征得其同意,所以A选项不正确。BC选项正确。根据第46条第4项可知,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D选项正确。

  • [单选题]因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法院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 判决撤销并对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行诉若干解释》笫54条第3款。

  • [单选题]以下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必须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检查

  • 解析: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所以A选项不正确;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必须为2人以上,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是现场检查的措施,因此也要2人以上,所以B选项不正确;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前必须经负责人批准,所以C选项不正确。

  • [单选题]刘某在饭馆喝酒时因不满服务将服务员打伤,刘某被扭送到区公安分局,刘父声称刘某有精神病史。经鉴定,刘某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案发时正处于发病状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区公安分局应责令刘父对刘某严加看管和治疗

  • 解析:考查行政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

  • [单选题]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 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 解析:《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题目中A、B、C三项的行为均为未经许可复制著作权人的作品,符合前述法条中的第(1)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不选。《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据此,D项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因此当选。

  • [多选题]李某是A省C镇国光食品厂厂长,国光厂系李某个人投资、个人经营的私营企业,效益良好,其产品获得多次奖励。2005年,C镇企业管理局发布通知,免去李某国光厂厂长职务,同时任命张某为厂长及法人代表,此举遭到李某和国光厂职工的抵制,张某上任后,感觉企业发展无望,遂开始大量转移企业资金,一个明星私营企业就此衰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成立的是哪一或者哪些选项?()
  • 国光食品厂属李某合法的私人财产,受1982年《宪法》第13条的保护

    镇企业管理局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私有财产权

    李某抵制企业管理局通知的行为是维护其私有财产权的行为

  •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运用宪法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2004年修宪将1982年《宪法》第13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本案中,国光厂系李某个人出资、个人经营的企业,属李某的私有财产,受《宪法》第13条保护,镇企业管理局免除李某厂长职务的行为构成对李某私有财产权的侵害。

  • [多选题]孙某和赵某是好朋友,孙某盗窃卡车一辆,赵某出于义气替孙某顶罪。于是赵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后,执行中发现赵某当时只有15周岁,而孙某也在另一起案件的自首中交代了盗窃卡车是自己所为。赵某于是被释放,并提出刑事赔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赵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其不满16周岁

    赵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判决已经执行

    赵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的赵某拘留违法

  • 解析:考查司法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因公民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所以,虽然赵某不满16周岁,属于《国家赔偿解释》中规定的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判处了刑罚并已经执行的情况,但由于是其虚伪供述所致,所以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应选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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