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题目:某生产企业2011年转让一幢委托建筑公司新建的办公楼,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取得转让收入8000万元,取得与该办公楼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200万元,开发成本为2500万元,企业未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转让过程中缴纳相关税金共444万元(其中含印花税4万元)。当地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该企业转让办公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解析:(1)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200+2500+(1200+2500)×8%+444=4440(万元);(2)增值额=8000-4440=3560(万元);(3)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3560÷4440×100%=80.18%,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4)应纳土地增值税=3560×40%-4440×5%=1424-222=1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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