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规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规章
题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列哪些规范性文件?
解析:《立法法》第89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所以,AB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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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在我国,下列哪些主体具有宪法修改的提议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解析:考查宪法修正案的提出主体。因为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因此,BC项为正确选项。
[单选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登记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税务登记后于工商登记,所以A选项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规定,变更税务登记的,后于变更工商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的,先于注销工商登记,所以BC选项不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7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中文和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而不是只可以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所以D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养子丙应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甲某的侄子戊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解析:本题涉及法定继承相关问题。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同生子女具有同样的地位,依法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甲某的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的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故甲贩卖假药所得的收益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可以给甲某的侄子戊适当的遗产。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D。
[多选题]陈某为自己投保了人寿保险,受益人是其母胡某,已经交足了2年的保费,陈某意欲强奸某女时被某女用水果刀捅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保险公司有权不向胡某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向陈某的合法继承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解析:根据《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陈某因故意犯罪导致自身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投保人已交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应退还其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是向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支付,而是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支付,所以C选项正确。
[多选题]以下案件中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的有:()
已经发生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按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已经发生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
当事人认为调解书的内容不公正的调解结案的案件
解析:考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A、C项符合题意。根据《民诉解释》第380条,B项符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D项符合题意。
[单选题]关于宪法与文化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
解析:《宪法》序言中明确强调:"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作为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宪法,其规定的制度为国家的基本制度,因此,宪法中规定的文化制度也是基本文化制度。故A选项正确。对于B选项,很多考生误选的原因,是认为《魏玛宪法》之显著成就,体现在其提出的公民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保护上,故将其成就局限于经济领域,而忽略了其在文化制度方面产生的巨大影响,事实上《魏玛宪法》也有许多对艺术、科学、教育等文化领域的相关规定,而且是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故B选项正确。文化教育的权利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有关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有关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教育方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受教育权,文化活动主要表现为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故C选项正确。D选项的错误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我国基本的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自由、文学艺术创作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权利,并不包含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其次,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将其定性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从而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利,而不属于文化权利。故D选项错误,当选。
[多选题]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
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
解析:见索即付保证是国际融资担保的一种形式,它是一种独立于基础合同,且债权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方式。因此,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C项说法正确。保函被担保人(在本题中为乙国工程的所有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D项说法正确。在见索即付保证中,只要债权人提出付款要求,保证人就应当立即履行支付义务,不得以申请人根据基础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抗辩权对抗债权人,也不关心对客观事实的调查,如委托人在履行基础合同中违约的事实,或受益人由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等。本题中丙银行为保证人,不得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的原因不履行保函义务,也不需要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的说法,A项和B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