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对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D
  • 在审判阶段,出现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 解析:本题考核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 [单选题]刘某患阑尾炎住院手术,在动手术时医生误将其卵巢当作阑尾切去。刘某追究医院责任时,医院指出:该院大门背后贴的“患者须知”,规定凡来本院治疗的患者在治疗中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负担,故医院不予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 该格式条款免除院方责任,排除了患者主要权利,无效

  • 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选项A正确。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所以选项B、C错误。对于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提供一方有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错误的有()。
  • 正确答案 :CDE
  • 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

    投标属于承诺

  •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承诺。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投标属于要约。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 [多选题]某乡政府根据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分别向村民李某等人强制集资2000元。李某等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决定将集资款调整为每人1000元,李某等人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D
  •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若仅李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村民为第三人

    在诉讼中,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集资款,法院应当不予执行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管辖、审查对象、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依据题目信息,无法判断《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是否合法。所以选项C错误。本案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为,原行为失效,因此作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无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选项E错误。

  • [多选题]某区工商局根据深圳唯冠科技公司的控告,对某区“迪信通”销售门店开展了商标侵权产品查处行动,决定没收iPad2共计42台,罚款21000元。迪信通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缴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E
  • 某区工商局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罚款决定

    依法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罚款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 解析:本题考核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商局无行政强制执行权。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在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一般由第一审法院负责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 [单选题]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开源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源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且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违反法律。
  • 正确答案 :
  • 解析:1.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有两个,行政行为标准和人身权、财产权标准。本案中的函告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2.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甲省商务局所在地的法院。3.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和审理范围。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若原告在起诉时一并请求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法院可以附带审查,但该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及以上文件。因此,本案的审理对象只有甲省商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对甲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予附带性审查。另外,审理范围包括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4.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设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 [多选题]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
  • 正确答案 :
  • 解析:1.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性质。本案中翟继光与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所以选项A错误。耿涛与市房屋管理局就变更房屋产权形成的纠纷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侵权纠纷。所以选项D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耿涛与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无因管理关系。所以选项E错误。2.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的行为,系欺诈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为可撤销合同。3.本题考核抵押的效力。本案中虽然翟继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存在欺诈行为,但是依据公示公信原则,信用社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其可以享有该抵押权。且翟继光的行为造成了耿涛的损害,所以耿涛有权向翟继光请求损害赔偿。4.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可以同时提起。所以选项D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间是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耿涛于2006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其在知道后当年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且没有超过最长时效20年。因此,其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另外,即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也只是丧失胜诉权,而不会丧失起诉权,且法院不会主动审查时效问题。所以选项E错误。

  • [多选题]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大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达公司催收两次无果。2010年3月6日,恒达公司以卓力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卓力公司破产。
  • 正确答案 :
  • 解析:1.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请求撤回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对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不适用这个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企业破产法》仅规定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是没有限定必须由债权人的全体董事共同提出。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所以选项E错误。2.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错误。《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恒达公司是债权人,卓力公司是债务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能让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恒达公司清偿债务,否则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以选项E错误。3.本题考核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决定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4.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而非向法院)申报债权。所以选项B错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

  • [单选题]下列应由A省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 正确答案 :A
  • B市D区张某诉C区李某欠款2万元的案件


  • [单选题]甲公司因为不能清偿银行的到期贷款,被银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下列有关各方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D
  • 税务机关通知银行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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