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
题目:泰昌有限公司共有6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经2/3以上股东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 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如果增资未经 股东会决议通过,即使出资者与公司达成出资协议并实际缴纳了出资,出资者无法取得股东资格。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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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有关民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民事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惩罚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补偿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为主要目的。
[单选题]纳税人甲2010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占应纳税额的8%,均受到行政处罚。2011年上半年公司应纳税40万元,甲又通过虚假申报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追缴时,甲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三次逃避缴纳税款行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解析:1.本题考核逃税罪的认定和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题中甲不构成逃税罪。2.本题考核抗税罪。如果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一个行为既构成了抗税罪,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行为特征,应按照刑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即应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本题考核假释的撤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4.本题考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既可以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本题中税务人员重伤,不能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公诉案件中,从立案开始,一直到法院判决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单选题]关于恶意占有,下列选项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多选题]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为此,2007年2月12日,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7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1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
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07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超过了甲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符合规定。所以选项A错误。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所以选项DE错误。
[单选题]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为此,2007年2月12日,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决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
解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法》对决议方式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约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多选题]债务人应债权人的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和抵押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抵押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的行为
抵押权行使的前提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和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的内容是抵押物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权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和抵押权的特征。抵押是一种物权行为,它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后果,即为债权人设定了担保物权。抵押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之上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物权的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抵押权为意定担保物权,抵押权产生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抵押合意;所以选项D错误。抵押权是不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以对抵押物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担保物权。所以选项E正确。
[单选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拘留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4日
解析:本题考核拘留。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立案受理的案件,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此时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4日(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延长的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7日(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的期限)=14日。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那么要在10日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日至4日。此时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0日(一般期限)+4日(延长的期限)=14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是30天(提起批准逮捕的期限)+7日(批准逮捕的期限)=37日。
[单选题]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解析: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2)行政行为不适当。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