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题目: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②唐某是因雪崩死亡的,雪崩属于不可抗力,王某能够免责。因此发生意外,唐某应自担风险,B正确。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张某驾车违章致李某残疾,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错误。打赌举重物,吴某与对方形成射幸合同关系,吴某的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致自己残疾。对方与吴某打这种赌,致使吴某陷入受伤风险,体现违法性。损害事实(残疾)也存在。损害虽由吴某自己造成,但吴某的行为正是因为对方与吴某打赌,陷吴某于风险,所以可以认定因果关系,造成的损害不应由吴某独自承担,C错误。邀请别人喝酒或者劝酒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在于"前一个行为产生作为义务"的规则,这种作为的义务不履行,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邀请别人喝酒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作为义务;若撒手不管,就违反了这种作为义务,对于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何某邀郑某喝酒,该行为产生了作为义务,即何某须妥善安置和救助郑某,保障其人身安全,郑某喝醉了,何某还让郑某醉驾,违反了妥善安置和保障安全的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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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立功
解析: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无论是构成自首、准自首还是坦白,都要求供述的内容构成犯罪。题干中甲供述的行为因行贿数额未达法定标准不构成犯罪,因此甲不构成自首、准自首或坦白。故ACD错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构成立功。题干中甲陈述的向乙行贿的事实同时也是乙受贿的事实,虽然甲所在单位的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乙的受贿行为已达到数额标准,构成受贿罪。甲揭发乙受贿的行为构成立功。故B正确。应选B。
[多选题]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解析: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复议权。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2)申诉权。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二是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三是对生效裁判的申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4)自诉权。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申请抗诉权。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本题中,A项的错误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是没有撤回起诉的权利。C项的错误在于,被害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但是,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BD两项均正确。
[单选题]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在发现新事实时的处理问题《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多选题]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专利权侵权诉讼的管辖问题。根据《专利规定》第2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可知,一般情况下,专利纠纷案件由基层以上级别法院管辖,只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指定时,相关基层法院才享有管辖权。本题中并未明确乙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是否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因此选项A认为应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是错误的,不应选。其次,选项B考查专利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1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可知,法律规定的是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而没有强制要求专利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故选项B中甲公司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并无不妥,选项B正确。再次,选项C考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专利权解释》)第5条规定:"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选项C中,甲公司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无法获得法院支持的,选项C错误。最后,根据《专利权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可知,甲公司可以在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选项D正确。
[多选题]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的质询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在主席团会议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提质询案的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故A、B项正确。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3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出席会议,发表意见。"故C项错误,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多选题]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解析:选项A考查著作权的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可知,《著作权法》对我国公民创作的作品的保护不要求是否发表或在哪里发表,作品一经创作即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D考查演绎作品,所谓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所有。本题中,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据此,选项B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12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可知,演绎作品的作者,对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其在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应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依照规定支付报酬,他人使用演绎作品的,也应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所以,选项C中丙改编剧本除了要征得翻译者乙同意外,还需征得原作者甲的同意,选项C错误。选项D中,丁杂志社使用丙改编的剧本,应该征得甲、乙、丙三个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均应支付相应报酬,而不是只向丙支付报酬。据此,选项D也是错误的。本题为选非题,故应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