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这是出于规范行政执法权的政治考量 这为强大的行政执法权套上了一个无形"紧箍咒" 这有助于防止权力的膨胀滥用,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 随着改革和立法的深入,还会有更多类似的法律"紧箍咒"出现,这恰恰是法治要义所在
题目:根据某省新修订的《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须按程序申领换发。要想继续行政执法,有关人员应重新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换发。此外,对于"粗暴、野蛮"执法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下关于此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解析:考查执法的基本原则。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乙系甲之远房亲戚,甲久病在床,乙前来探望甲,乙见甲后院杂草丛生,便自行找来锄头,将杂草尽锄。不料,该草系甲用以治病之特殊名贵药草。请问,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侵权行为
解析:本题涉及无权代理、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以及道德行为的辨认问题。代理行为须为民事法律行为,锄尽杂草不属于代理行为,故无权代理无从谈起。无因管理行为系为他人管理事务的合法行为,其后果客观上对本人有利,若事实上造成本人损失的行为,构成不法管理。本题中,乙探望甲,并愿意为甲锄草固为好意,然而未经询问,便自行将草锄尽,其主观上存有过错,其行为之客观造成甲重大损失,故乙之行为已属不法管理,应认定为侵权行为,而不为无因管理和道德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AC选项正确。债权人只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合伙份额用于清偿,不能直接以合伙财产份额抵偿债务,B选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2款,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51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