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禹州市人民法院驻张得乡的人民法庭的书记员 禹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
题目:王某是河南省禹州市张得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他同时还可以担任下列哪些职务?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本题4个选项中,只有D是行政职务,所以应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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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开发处代理处长李某因在本单位网络系统改造工程招标中隐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使其亲属经营的公司中标,并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评价?()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解析:本题考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具体运用。根据《刑法》第166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题中行为人隐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高价购买亲友经营的商品,构成该罪。
[单选题]南门县公安局在对陈某的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须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陈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解析: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六机关规定》第2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单选题]王某、张某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将合伙企业的设备卖给李某,李某以为王某有权处理该设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买卖合同有效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1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李某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合伙企业不得以王某私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对抗善意第三人李某,所以买卖合同有效,D选项正确。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益诉讼,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经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应列为共同原告
解析:考查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民诉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A错误。《民诉解释》第289条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B错误。《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公益诉讼案件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撤诉,C错误。《民诉解释》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D正确。
[多选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关于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只能向直接销售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只能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可知.ABC项正确,D项错误。
[单选题]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285条的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该解释第290条的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该解释第289条的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该解释第28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单选题]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所以A选项错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由此可知C选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合伙协议与一般合同相同,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即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所以D选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房屋使用权作为财产权利,可以作为合伙人的出资,由于是以使用权出资,不是以房屋所有权出资,当然无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