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自2009年10月9日至2010年6月11日,某期货公司允许邵某等9名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期货交易,累计透支交易6000笔,累计透支金额约2亿元,期货公司累计收取手续费9000元,在上述交易期间,即2009年11月17日和2010年4月19日开市前,该期货公司的客户邵某的可用资金分别为-20万元,-13万元。开市后,在客户邵某未及时追加保证金也未自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公司没有将客户邵某的合约强行平仓。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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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期货公司因()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客户下单,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意
[单选题]由于市场原因致客户交易指令未能全部或者部分成交的,期货公司()。
不承担责任
[单选题]期货交易所应按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方式,向()交易或者持仓头寸的结算结果。
期货公司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未按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方式,将交易或者持仓头寸的结算结果通知期货公司,造成期货公司损失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有证据证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发生混同,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
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发生混同,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
[多选题]某期货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交通银行对该公司的5000万元贷款申请法律保护,请问人民法院哪些做法不正确?()
冻结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划拨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