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该单位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中专未毕业,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已在试用期被该单位发现
题目:某单位1994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中专未毕业,但托人提前领取了某中专的毕业证;王某是大专毕业。她俩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两人在试用期工作都很认真。1995年2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同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王某持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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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关于劳动法起源的表述,错误的是()。
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劳工法规”
[单选题]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12个月
[单选题]目前,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
6%左右
[单选题]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有:()
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ABC无效。根据该法第21条规定可见试用期条款是任意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D有效。
[单选题]对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非技术骨干),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单位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医治或疗养后,不宜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从确认之日起()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