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正确

题目:假币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行为发生地、运输假币的途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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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被告人刘某,男,30岁,1993年4月7日晚,刘某翻墙进入某研究所录像室,准备盗窃该所刚购进的一台飞利浦大彩电。被告人刚走近电视机,就被值班人员王某和朱某发觉。在追逐中,刘某的风衣被王某扯下丢弃在现场。刘某跑回家后,恐怕自己的风衣会作为罪证,于是手持木棍返回作案现场,寻找风衣,寻找之中,又被王某和朱某发现,刘某便用木棍将王某、朱某打成重伤,并逼他们交出风衣。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可以不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继续审理本案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人民法院对级别管辖的处理问题。参见《刑诉解释》第4条规定。

  • [多选题]王小二在旁听其弟弟故意伤害一案中,违反法庭秩序,当庭侮辱作证的证人,且不听审判长的警告制止,影响恶劣。法院可以怎样处理王小二?()
  • C、经院长批准,罚款800元或者拘留5日

    D、可以不经院长批准将王小二强行带出法庭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见,罚款的上限是1000元,并且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AB两项错误,C项正确。将不听制止的人员强行带出法庭并不需要院长批准,D项正确。

  • [单选题]在各种证据中,以医院名义出具的诊断证明属于哪一类证据?()
  • D、书证


  • [单选题]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
  • C、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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